一、复试方式
受疫情影响,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针对考生相对集中的地区,若条件允许,在保证安全及方便考生的前提下,可委托其他高校、可靠机构负责远程端的安排与管理。
要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次序、随机抽取试题及随机确定复试小组成员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地选拔人才的能力。
二、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内容包括思想品德、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外语应用能力(含听力和口语)等。
学院组织各复试小组根据复试考生人数提前命制多套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每套试卷不少于3道试题,供复试时随机抽取,内容包括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含专业课)、实践(实验)能力考查等,应参照《扬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科目要求进行命制。试题及评分参考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级材料,要严格执行命题、审题及保密责任管理并按照国家机密级材料管理,相关要求参照我校《关于印发〈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校研院〔2019〕2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外语应用能力测试参照上述要求执行,可单独进行。
三、录取工作
(一)录取类别
我校拟录取研究生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须调取考生人事档案(含学籍档案,下同)、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全日制学习,人事关系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者);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不调取人事档案,全日制学习,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非全日制原则上均为定向就业研究生,需在录取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不调人事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不安排住宿。
(二)综合成绩
1.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工程管理硕士考生的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式为: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70%+复试成绩÷1.5×30%
2.其他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考生的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式为: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70%+复试成绩÷1.5×30%
(三)录取原则
1.各学院按复试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及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分类,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排定名次,第一志愿考生、调剂生顺序分类排列,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注明录取意见:“录取”、“备选”、“不录取”及“放弃复试”等。
2.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
3.思想品德考核、加试成绩及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校将于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含照片、证件、学历、学位、档案、报考资格及专业能力等)。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