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资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
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
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
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学历。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
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五)报考法律、工商管理、临床医学等专业研究生,还应符合内地(祖国大陆)当年招收相关专业研究生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 。
二、学习方式
全日制。
三、网上报名
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参见我校《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博士采取“申请-考核制”方式)、《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所有专业均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网上(现场)确认工作由各报考点负责组织进行
1. 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至4月7日。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https://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网上(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现场)确认,网上(现场)确认须在 2024 年 4 月 16 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5)考生完成网上(现场)确认后,请于2024年4月30日之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每份文件制作成一个 PDF 格式的电子文件)发送至我校指定邮箱 yzb@usst.edu.cn,邮件主题为“2024港澳台报名+姓名+报考学院+硕士/博士”:
① 2024 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报名信息确认表;
② 包括学习和工作经历的个人自述,1000字以内;
③ 本简章报考资格规定的身份证件;
④ 前一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或学籍证明);
⑤ 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教育成绩单;
⑥ 前一学习阶段的学位论文全文(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论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
⑦ 可以证明考生学术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的成果(如学术论文、专利等)、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 2024 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12 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
我校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硕士研究生的初试科目请见专业目录。科目考试指南请参考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发布的相关信息。
初试科目满分为 150 分,作答时间为180 分钟。我校建议考生优先选择机考方式参加初试。
(二)初试地点、时间
初试地点由各报考点根据考生报考情况进行安排。
2024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统考时间为2024年5月12日上午8:45-12: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其中,考试开始时间为8:45,8:45-9:00为考生阅读考场规则、考试注意事项等作答准备时间,9:00 开始考生可开始答题,9:00-12:00 为考生正式作答时间。
初试成绩由我校通知考生。
(三)复试安排
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另行发布)的考生,可参加我校举行的复试,具体内容、方式届时见我校复试通知。
时间:2024年6月20日之前,具体时间见复试通知。
七、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等进行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标准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相同。录取通知书于6月函寄考生本人。
八、入学
新生于2024年9月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我校“录取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后,由我校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硕士研究生,录取前须取得学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录取前须取得硕士学位。
九、学费
1.港澳台研究生学费、住宿费标准参照我校研究生收费标准,各专业(领域)的学费标准见我校《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和《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学费一览表”。
2.交费方式:按学年缴纳。
3.研究生在入学报到前需缴纳学费、住宿费。学费和住宿费均为人民币结算。
十、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上海理工大学
学校代码:10252
学校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516号
邮政编码:200093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