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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海海洋大学MPA(公共管理硕士)复试内容及形式

2022-12-30 众凯MPA辅导

2022年上海海洋大学MPA(公共管理硕士)复试内容及形式

一、复试对象

(一)达到2022年上海海洋大学各学院(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

(二)达到我校各学院(单位)调剂要求并接受我校调剂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三)已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的考生无需参加复试。

二、复试内容和方式

(一)复试内容

1.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招生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复试重在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等方面内容。可设定以下考查指标: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

(2)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等;

(3)综合知识应用能力;

(4)外语能力(听说、读译等);

(5)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

(6)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

2.公共管理专业的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增加思想政治理论相关知识的考核,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专业课相关知识。加试科目内容通过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进行,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4.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5.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根据生源情况,原则上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6.心理普查测试。考生在复试前须登录网址:http://www.bcxl.cn:6011,完成在线心理普查测试。

(二)复试方式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全部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

1.选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系统”、“腾讯会议”系统作为复试平台,具体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

2.原笔试环节相关内容一并纳入网络远程复试考核。

三、复试时间及资格审查

(一)复试时间

各招生学院(单位)拟定于本周起开展一志愿复试工作。具体复试时间以各学院(单位)官网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为准。

(二)复试资格审查

1.参加复试考生须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系统”上传提交以下材料(材料均为扫描件PDF文档或照片电子版jpg文档):

(1)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在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https://yjs.shou.edu.cn/14264/list.htm下载模板)。

(2)应届考生须上传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

(3)往届考生须上传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验证)。

(4)已获英语四级、六级证书者须上传证书。

(5)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大学成绩单。

(6)加盖有考生所在单位(院系)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https://yjs.shou.edu.cn/14264/list.htm下载模板,下同)。

(7)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报考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上传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上传《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9)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按照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上传相应材料。

(10)报考学院(单位)所要求的其他复试材料。

考生须保证复试资格审查上传的所有材料真实性,入学报到时须复核上传材料的原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2.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接受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严格审查核验,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复试。

四、调剂

我校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收考生调剂。具体办法详见后续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上海海洋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五、录取

(一)录取成绩计算

1.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得出录取成绩。

2.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5)*0.7+复试成绩*0.3。

公共管理专业的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3)*0.7+复试成绩*0.3。

3.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录取,拟录取名单由上海海洋大学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中认定为违规违纪的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须达到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初试和复试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及其他材料等)。一旦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确认、复试提交的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体检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体检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组织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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